她戴着那对耳环的时候,才刚满十八岁。
镀金的羊头圈形耳环,缀上紫色的眼睛,戴在她的耳畔,其实有点太过隆重。青春的脸,与这对耳环有点不协调。
布行的上下人等都说薄荷戴耳环的样子太老气。她不以为然,才不介意成熟一点。十八岁蠢蠢的有什么好,成熟懂事有韵味才动人啊。她是这么想。
薄荷最初留意阿彻,也因为这对耳环。
天气热,流了一身的汗,她脱下耳环放在洗手盆旁边,放一盆冷水,把脸埋到水中去。没有汗没有油的脸多清爽。她用粗糙的纸巾抹了抹脸上的水,满意了便离开洗手间。
不知过了多久,她发觉忘了耳环,便走回洗手间去,刚好看见,背着她站在镜前的阿彻,正拿着她的耳环细看。
“那是我的耳环。”薄荷对阿彻说。
阿彻回头,趋前走向她,把耳环放在她的掌心,说了句:“很漂亮的耳环,不是普通的。”然后擦身而过。
薄荷握着耳环,耳环内传来他的余温,她对镜把耳环戴好,那男人温柔的暖意,彷佛从金属直接传到她敏感的耳垂去。
她怔了怔,镜中那戴耳环的自己似乎比平日漂亮。她急急转头,回望阿彻那正向下层走去的背影,忽然,她脸红了。
不是普通的耳环。想不到,他也有点品味。
就是这样了,他俩第一句半直接的交谈,来自对耳环的评价。
薄荷的父亲是布行的东主,她每天放学后便混到布行来。小时候她把一匹匹的花布扬开来当作毛毯裹着自己睡;上中学以后,她便借故不回家做功课,赖在布行内帮这帮那。她对书本的兴趣不算太大,对着软绵绵的布匹,她的兴致还可以好一点。将来就当时装设计师吧!她对自己说。然而,她对时装设计的概念也只有一点点。
十六岁时薄荷用白底金线半透明的轻纱缝了一条沙龙长裙,布行上下的人都说好。她穿在身上左照右照,就是没试过穿着它走出布行外。
十六岁至十八岁期间,薄荷没有再缝过另一条裙子,但口中的目标却依然没变,人家问起她,她会说,将来要当时装设计师。她也搞不清楚是否真的要入行,只知道有个目标随口说说,日子好像过得容易点。
起码父母看见她中学毕业后,既不继续升学也不出外工作亦没多说话,要当时装设计师嘛,这么高档,当然要每天冥想找灵感。于是她名正言顺,每天躲在布行内懒洋洋。
做些简单的簿记工作,分派运输工人搬布抬布。就是这样了,开开心心懒懒惰惰简简单单。
基本的运输工人有两个,一个是老伙计,另一个便是阿彻,他俩与一众巴基斯坦籍临时工混在一起,干些苦力的工作。
听说,阿彻是远房亲戚介绍过来的,薄荷不明白,三十岁左右的男人,高大威猛,相貌端庄,还听过他说些简单的英文,为什么要在布行当苦力?
不过,有个略为英俊健美的男人每天左右穿插,薄荷当然不介意,伏在阁楼的木栏杆下,抱着软软的布,她闪着晶莹的眼睛,欣赏他背上那起伏有致的肌肉纹。他是那么强壮,隐隐带点沧桑。薄荷看得贪心起来,抱着布的手益发用力了。
这样才是男人,她对自己说。
肯定了他是额外地好看之后,薄荷开始aggressive(注:好斗的)起来。是的,年轻的时候,总要找机会激烈一两次。
他坐在布行外打瞌睡,她便蹲到他的右边,握着一瓶可乐,脸上笑瞇瞇的。
阳光正好啊,一头猫自车底爬出来,咬着跌在地上的半粒鱼蛋。
薄荷把可乐啜个清光,那声音惊醒了阿彻,本来垂下来捧着书的手松开了,书跌在地上。她拐了个弯,蹲到阿彻的左边,把书捧到手上。
那是一本英文小说哩。
阿彻揉了揉眼睛,然后看见蹲在他身旁的薄荷。
薄荷说:“你看英文小说!”语气不无惊讶。“是谁的?”她看到书上有“Sophie’s World”这个书名。
“是小女孩遇上哲学问题的故事,你也会喜欢看的。”阿彻说。
薄荷扬起眉毛。“很深奥吧……为什么你看这么深奥的书?”
阿彻没理会她,站起来往布行内走。薄荷也站起来跟在他身后。“你借给我看吧。”
阿彻回头。“你真的看才好。”
“是呀,”薄荷瞪大眼睛。“我是真的要看。”
“但你平日这么懒惰。”阿彻不相信她。
薄荷怕阿彻不肯借书给她,于是走上前抢走那本书。“我真的会看!”
这时,薄荷的父亲从后面走出来。“阿彻,帮我把这批布送去长沙湾。”
阿彻走到货仓里,没再望薄荷一眼。
布行内只剩下父亲与薄荷二人,父亲问她:“你搞什么鬼?”
“什么什么鬼。”薄荷垂头把玩阿彻的小说。
“这本是什么?”父亲再问。
“小说啰,阿彻借我的。”父亲没再说什么,瞪了她一眼便走进货仓去。
那夜,薄荷窝在布堆中看那本小说。
故事很有趣,一个十四岁挪威少女某天下课后,在家外的信箱找到一封信,信中只有这一句:“你是谁?”然后,少女每天都收到同一人的来信,与她讨论哲学问题。薄荷一边看书一边想,阿彻怎会知道这本小说;数月前身为学生的她,居然也不知道。
翌日,她问阿彻:“你怎会有这本小说?”她在半空扬了扬手。
“好看吗?”阿彻刚巧搬完货,用挂在颈上的毛巾抹汗。
“好看……但你怎会有的?”
“买的。”
“但你怎么知道有这本小说,而且可以肯定它好看?”
阿彻笑。“看报纸的书评。”
薄荷愕然,他居然看书评。“你——看书评?”
他走上阁楼,薄荷跟着他,他回头说:“看报纸时意外看到的,报纸说这本小说有意思,于是我便买来看。你不看报纸吗?”
“不大看。”薄荷如实回答。
“不喜欢看文字吧!”阿彻走进浴室洗了把脸,薄荷站在门外,看着他俯下上半身的姿态。他抹了脸之后,走到她跟前。“不喜欢阅读,人生会失去很多东西。”
薄荷瞪大眼睛,他居然教诲她。
突然地,她问:“你为什么当苦力?”
阿彻再走下楼梯。“我不想用脑。”他边走边说。
不想用脑?薄荷轻抚着红色的小说封面,心想,不用脑就不会看得明白这本小说。直觉告诉她,他在说谎,又或是不屑告诉她。
他走进厨房,捧来大碗饭,坐到两碟馔菜前,使劲地吃。薄荷伏在栏杆上看他,觉得小说好看,但他更好看。
大概是喜欢上他了。她伸手抓了抓被蚊子叮了一口的大腿。她明白,这叫“发姣”。(注:发姣是粤语中的词,卖弄风骚的意思)
啊。有人“发姣”。
以后每天,薄荷都缠着阿彻说话。
买两杯雪糕,递一杯给阿彻,辛苦完的他不会觉得不好意思,他吃了两口,很回味地问薄荷:“这是什么味道?钵酒?”
“好吃吗?”
“很好。”
“钵酒杨梅,我知道你一定会喜欢。”
阿彻停下来,定定地望着薄荷。她怎可能知道他一定喜欢?可是,事实上他真的喜欢。他问:“你那杯又是什么味道?”
“蜜桃奶酪。”
“好吃吗?”
“好。”
“你为什么不选钵酒味?”
薄荷正在大口大口地吃雪糕。“我不爱喝酒。”
“嗯。”阿彻在心中啊了一声。
“也不会喝。”薄荷利落地吃完雪糕。“更不会抽烟,也不会在十二点后睡觉,亦未曾拍过拖。”
“那即是说,你什么也不会。”阿彻微笑。
薄荷也笑,牙齿白得像会发亮一样。
阿彻大大地抽口气。但觉在阳光下,手中的雪糕溶得特别快。
薄荷把雪糕杯扔在路旁的旧竹萝内,擦了擦鼻子,然后问他:“除了那本小说外,你有没有其他书?”
阿彻赶快把半溶的雪糕吃掉,回答她:“你看完了?”
“看了三分之一,但想看别的东西。”
“看中文翻译小说吧,比较容易消化。”他也把雪糕杯扔进竹萝里,发出“嚓”的一声。“《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》好看,米兰昆德拉的,是爱情故事,很感人的。”
“什么样的爱情故事?”
“男人不忠女人占有撕裂一世的爱情故事。”阿彻装出个悲恸的神情。
薄荷笑了笑,然后问:“也是你的爱情故事吧!”
原本只是无心的一句,可是阿彻一听,面色居然阴沉起来,视线溜向地上,没有回答她。薄荷看不出他这剎那的阴霾,继续问下去:“看这么多书,你哪有时间?在哪儿看的?另一间布行?”
谁知这是阿彻的答案:“在监狱里看。”他转身,忽然中断了话题。
薄荷怔了怔,知道说错了话。他说在监狱里看,不知是否认真。
他在阳光中走到对面的街道,身影浮沉在混乱的灰尘中。薄荷倚在门框上凝视他走远了,心想,若果他说的话是真的,她会更加更加喜欢他。
更加更加更加更加。因为他的沧桑,令他变得更神秘。于是,白纸一样的她更是着迷了。
是因为什么?她从来没认识过任何罪犯。罪犯都是可怕的吧!但这一带的运输工人看上去都像罪犯,大概罪犯也没什么可怕吧。
薄荷走到阁楼睡午觉,横躺在花斑斑的布上,伸了个懒腰,想着阿彻,做她的白日梦。
晚上与家人吃饭,薄荷夹了一大块叉烧给父亲,然后怯怯地问:“阿彻他坐过牢吗?”
父亲的脸严肃起来,倒是母亲大大声地回答:“好眉好貌生沙虱!”
“是——吗——”她瞪大了眼睛。“他犯了什么事?”
“他杀了人!”母亲说。
“杀人?”薄荷张大嘴。“杀了谁?”
“他杀了他的妻子。”母亲回答。
父亲放下碗筷站起来,似乎不打算再吃了,薄荷把筷子插进饭里,表情非常惊异。
阿彻是一个杀了妻子的男人。
蓦地,父亲转过脸来。“你问那么多干吗?这个人你碰不得!”
薄荷知道父亲想禁止她与阿彻来往。她反驳:“那你们又为什么让他在布行工作?”
“是因为答应了他的死鬼阿妈!他由二十一岁坐牢坐到三十岁,三年前他的母亲病逝,要我们答应照顾阿彻,却不是叫你与他乱来!”母亲喝了口茶,斥责薄荷。
“什么乱来?只不过是谈谈天罢了!”薄荷申辩。
“以后不准你到布行来!”父亲斥喝她。
听罢,薄荷把筷子拍在台上,站起来,连饭也不吃了。“有本事便锁住我!”倔强地,她说了这一句。往屋外走,脑筋有点混乱。一来是因为与父母对骂了,二来是因为……那个阿彻,居然是杀人犯。
看英文小说。态度温文。英俊沧桑。杀害妻子。
走着走着,薄荷突然停下来。她觉得自己爱上了他。
分不出究竟是因为动了气还是真的为着这个陌生人,她的心跳得有点发麻,比平常的速度起码快了三倍,她在路旁站定,但觉半边身体麻痹。像玩过一次亡命的机动游戏,既刺激又软弱无力。
是爱上他吧。她掩住嘴,知道自己被迷住了。
真可怕啊!她心想,他愈是危险愈是深不可测,她愈是向往。
或许脑袋内的作恶分子一直潜伏,直到遇上合适的人,便如火山熔岩向上猛喷,然后烧呀烧,烧死自己烧死别人。
她咬住唇,发誓不会放过他。
翌日,薄荷在布行拐角的大排档找到阿彻,他在吃咖哩牛脯饭。
薄荷扬手叫了杯红豆冰,大模大样地坐在他身旁,“嗨!你好。”她笑着打招呼。
阿彻正使劲吃饭,百忙中瞄了她一眼。“你的父母没叫你疏远我吗?”
薄荷耸耸肩。“除非是你讨厌我。”
“你的父母疼你,别令他们担心。”
薄荷别过脸眨了眨眼,她才不要听这种话。
红豆冰来了,放到她跟前。“哇,今天好大杯!”她捧着冰冻的杯子说。
阿彻垂头笑。真像个小孩子。
薄荷吃了两口红豆冰,毫不避嫌地问:“你为什么杀了你的妻子?”
阿彻用手指印了印嘴角。“你不害怕吗?”
薄荷没理会他。“你的妻子像谁?像不像李嘉欣?关之琳?”
“总之就不像你!”阿彻没好气地说。
“那即是说她长得不像王菲。人们都说我长得像王菲。”
“你长得像块饼干!”阿彻皱眉。
“我长得像香港小姐!”薄荷吃吃地笑。
“那么你去参选好了——香港小姐!”阿彻今天的心情似乎很好。
“来吧。”薄荷穷追不舍:“告诉我关于你和你妻子的事。”
阿彻低头吃掉余下的饭。“我不想惹怒你的父母。”
“那么你想惹怒我吗?”薄荷扬起眉毛。
“你无关痛痒。”
薄荷又再吃吃笑。阿彻的刻薄话听得她很开心。
“以后我每天见到你都来问你一次。”
阿彻没理睬她。
“你好自为之啊!”她吃着红豆。
忽然,阿彻正经起来。“有些事情发生了,以后便不想再提起。”
薄荷随着阿彻站起来的身影向上望去,瞪大眼睛的表情有点不好意思。
也是的,这样追问别人一点也不矜持。好,以后矜持一点就是了。虽然,要她矜持,看来不是容易的事。
两天后,薄荷在布行找不到阿彻。她问母亲,母亲便说:“你爸爸辞了他。”
薄荷反应甚大。“你们怎可以这样做!人家孤苦伶仃……”
母亲睨她一眼。“你担心什么?他孤苦不孤苦与你何干?为什么你不正正经经找份工作?只懂终日无所事事!”
薄荷抿着嘴,走出布行。什么无所事事?我本来打算每天找阿彻说说这说说那嘛,这么重要的事情,怎可说是无所事事?现在你们把阿彻赶走了,我才会变得无所事事。
在太阳底下,薄荷苦恼地呼了口气。她不会让阿彻消失的,既然自己喜欢了他,便不可以半途而废。天涯海角,也要寻回他。对了!她紧握拳头,就这样决定好了!
立刻开始四出打听。两天后,附近布行的运输工人告诉她,阿彻在湾仔的酒吧工作。
吹了一下口哨,薄荷赶到湾仔去。
果然找到阿彻,他在酒吧的后巷搬啤酒。“喂!”薄荷冲前去勾住他的手臂。
阿彻一脸愕然,但眼神不无惊喜,薄荷捕捉到他眼里的变幻,笑容也就甜美起来。
“为什么不辞而别?”
阿彻轻轻放开她勾在他臂上的小手,没回答她,弯下身继续把啤酒搬到酒吧去。
“我帮你!”薄荷尝试抬起一箱啤酒,却移不动。
阿彻拍了拍她的肩膀。“你到里面坐吧。”然后单手抬起薄荷那箱啤酒。薄荷瞪大眼睛,像看特技表演那样看着他。
她乖乖地坐在酒吧里后,没多久,阿彻干完活便坐到她身旁。
“你的父母一定会杀死我。”
“所以我特地在你死之前来看你一眼。”薄荷笑。
“不要再来了。”谁料,阿彻就这样站起来说了句,然后转身走回后巷。
“喂!”薄荷尴尬地叫住他,但他却没有停下来。
这个男人怎可以这样拒绝她?明知这样找来根本不是轻易的事。即使真的不喜欢她,也应该客气一点啊!
想着想着,薄荷觉得很委屈。她跳下凳子,跟他到后巷。“你也需要朋友的吧。”
阿彻坐在木箱上抽烟,眼睛望向天空。
薄荷站在他跟前,说:“我需要朋友,我没有知心朋友。”
阿彻把视线停留在她的脸上,居然看到一滴眼泪由左眼慢慢地流下来。她继续说:“为什么不让我做你的朋友?”
看着她的眼泪,听着她哽咽的声音,他不由得不心软。
他站起来,示意她坐在木箱上。她却不肯坐,只是站着擦眼睛。
“我找你找得这么辛苦,你却不当我是朋友……”
今夜的月光亮得发白,阿彻望着月光,忽然觉得有点啼笑皆非。他怎可能不知道,这个任性女孩的心意,她才不想只跟他做朋友。
他问:“今夜为什么不戴那对耳环?”
薄荷摸了摸耳垂,紧张地问:“你喜欢我戴那对耳环吗?”
“那是一对很漂亮的耳环。”
薄荷擦了擦鼻子。“我现在便回去拿!”
阿彻微笑。“但不用赶着回来。”
“嗯?”
“我每晚都在这里。”他说。
她笑了,笑得好开怀。
之后,薄荷每隔一天便到酒吧来,阿彻似乎不介意她的出现。基本上,这两人一向有说有笑。
阿彻介绍她看日本漫画:“你的时间太多,智慧却太少,先看漫画吧!”
薄荷反驳:“上次你介绍的书我也看得懂!”
阿彻没理睬她,只把书推到她面前。“《人间交叉点》、《飘流教室》,另外两本则是丸尾末广的。”
薄荷拿起一本丸尾末广的漫画,翻了翻,继而尖叫:“你居然介绍我看三级变态漫画?我告诉你,我不是变态的——”
阿彻转身倒了杯啤酒。“你不是要做设计师吗?你什么也不懂,眼光又不见得广阔,如何成事?”他呷了口啤酒,说:“丸尾末广的漫画线条很流丽,有日本浮世绘的风格,故事的意识很大胆,而且玩变态玩得很精彩。”
薄荷翻到某一页,内里的女人下体涌出数十头老鼠,女人的表情居然享受得很。
“你很变态。”薄荷抬头对他说。
阿彻笑。“那么不要跟我做朋友。”
薄荷扬起一边嘴角,心想,我就是喜欢你够特别。
是的,全世界都不及阿彻好。阿彻最有型最有内涵最有魅力。
捧着他的漫画书,薄荷觉得好幸福。
日间在布行,帮父亲做会计时,她突然想到,可能,阿彻是喜欢她的。对了!以他这种内敛的人,对她有这程度的热情,他一定是喜欢她。
呵阿阿,薄荷咬着原子笔头,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。好吧,今晚便向他试探一下。
怀着异常愉快的心情,薄荷化了个淡妆,也戴上那对羊头耳环,出发往酒吧去。
阿彻在酒吧内与一个年约廿二、三岁的男子聊天,看见薄荷,便对她说:“来,介绍给你认识。这是Teddy。”
薄荷一边说“Hi”,一边打量Teddy的制服,然后问他:“你是推销啤酒的吗?”
“是啊!送你一瓶。”Teddy把啤酒递给她。薄荷接过了,乖巧地望着阿彻。
阿彻感受到薄荷这晚特别奇异的温柔,忍不住喝她一声:“喝嘛!干吗不喝?”
薄荷定了定神,便喝了口,她听到阿彻这样说:“Teddy人品很好,做事很落力。”
她放下酒瓶。阿彻的表情有点像百货公司内的推销员,而Teddy则有点太过愉快的样子。
薄荷面色一沉,按捺不住,质问阿彻;“你这是什么意思?”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到后巷。
阿彻也跟出来,在她身后问她:“那么你又是什么意思?”
薄荷蓦地转头。“你是不是想撮合我和这个Teddy?”
阿彻耸耸肩。“他很适合你嘛!”
薄荷抬头。今夜没有月光。她痛苦地抽了口气。怎么,他竟然要把自己推给别人?
好吧,薄荷对自己说,既然他喜欢,便顺从他吧。她二话不说,走回酒吧,用肩膀碰碰Teddy的胸膛,这样告诉他:“今晚和我吃消夜。”Teddy 瞪大眼睛,来不及惊喜。
阿彻站在后面看着薄荷的举动,心却忽然难受起来。
是不是勉强了点。明知道,这个傻女喜欢的是谁。但现在怎算好?已把 Teddy介绍给她。阿彻皱眉,他懊恼自己没有考虑薄荷的感受。
那个夜,薄荷真的与Teddy在外头吃东西,对着那碗糖水,她苦口苦脸地垂头搅拌着,没有吃下去的意思。
真是的,这个阿彻真蠢,他是真不知抑或假不知?
“怎么了?不舒服吗?”Teddy轻声说。
薄荷咬住牙。
“是不是太热?”Teddy低头吹吹薄荷的糖水。
看着他细心的举动,薄荷不单没有软化下来,反而怒气上升。
真讨厌啊!
再咬了咬牙,然后,落下泪来。
“怎么了?”Teddy手足无措。
薄荷用双手掩住脸。哭是因为她太愤怒。真讨厌啊!就算不喜欢也不要这样推给别人啊!
Teddy一脸不知所措。“我们到别家去。”
薄荷猛地摇摇头,然后掩住脸站起来,向对街跑去。好吧好吧,她边跑边想,既然这样希望把我推给别人,我便成全你,你想把我送给谁都可以。
薄荷跑了一段路,站定之后,Teddy便追上来,也没来得及说一句话,薄荷便转身扑进他的怀内。Teddy定了定神,才懂得伸手抱住她。
眼泪继续流下来。她决定不原谅阿彻。
那个晚上,薄荷抱住Teddy在湾仔海旁过了一夜。
而阿彻,对,是阿彻啊,他在酒吧的后巷也独自过了一夜,抽了一地的烟,望着那没有月亮的夜空。他很担心薄荷,害怕她会出事。
但为什么这样关心她?关心得宁愿捱夜也不想睡。又再燃起一根烟。阿彻不太明白自己的感受。
终于,在天刚亮之时,Teddy拥着薄荷回到酒吧,两人摇摇晃晃的,似是醉了。
为她担心了一整夜,可是看到她回来之后,他只用手抹了抹脸,闷声不响地拿起外套离开。
薄荷醉眼中看到阿彻的背影,就张大口哈哈笑起来,笑得要多响有多响,彷佛要他知道她此刻有多愉快。
对嘛,是你把我推给别人的。
“喂——”薄荷叫住阿彻。
阿彻回头望她。
“你看我多开心!”薄荷拥着Teddy向阿彻挥手。
她差不多是在嘶叫。阿彻从来没听过开心的人会这样歇斯底里。
他转身,离开他们。就当薄荷与Teddy真的很开心,但不知为什么,他自己却一点也不开心。
原本这不是他的心意吗?
翌日黄昏,阿彻上班时看见Teddy,便故作不经意地问了句:“昨晚,好玩吗?”
Teddy垂下头来,那张侧面,是微笑着的。“不错啊。” 阿彻拿起一盆没经清洗的酒杯放到水喉下,没说话。
Teddy忽然又来一句:“不过,我觉得薄荷的情绪很不稳定。”
阿彻望着Teddy,Teddy续说:“好像很难了解似的。”
在水喉下,阿彻洗了把脸。
这一夜,薄荷一来到酒吧便挽着Teddy的手臂说话,一边说一边睨着阿彻。
“你下班后到浅水湾好吗?半夜到沙滩很浪漫哟!”
Teddy笑容满面地答应了,阿彻听在耳里,心一直往下沉。很难受,难受得整个人快要僵硬起来。他不想再与他俩逗留在同一个空间,逃避似的,他走到后巷。
然后又从后巷向前走,有点漫无目的地,他走到大街上。
燃起一根烟。在三十岁之时还有事情令自己觉得迷惘,是不是太可笑?直至今天晚上才发现不明白自己,是否太出奇?
四周霓虹光管闪耀着妖异迷乱的图案与色彩。女人的嘴唇女人的胸脯女人的大腿,一杯酒一颗杯边的樱桃。阿彻站在一堆红蓝黄绿的色彩中,有种异常陌生的不安全感。
怅惘地,他倚在街边的栏杆,一直站到凌晨。
再回到酒吧之时,扰攘的环境中找不着Teddy与薄荷。心情,也就更坏了。
是他介绍Teddy给薄荷的,知道他俩出双入对,却是这样不舒服。莫非——
阿彻双手撑着吧台,有点心虚。
“不舒服吗?”酒保问他。阿彻摇了摇头。他不明白自己的状态。
“你面色很差。”酒保再说了句。
突然心头一震,阿彻骤觉浑身无力。
他抹了抹颈后的冷汗,苦笑:“大概染了感冒。”
酒保把啤酒推到客人面前,回头对他说:“回家休息吧。”
阿彻擦了擦鼻子,考虑着酒保的建议。
忽然,酒吧靠门的地方传来女人的尖叫声:“抢钱呀!”
阿彻转过头去,看见一个衣衫袜褛的人闪身走出酒吧。阿彻不假思索地拔足向外追。
阿彻跑了半条街,开始感到很吃力。平时他的状态可不是这样的。他一边冒冷汗一边不甘心,但还是继续向前跑。
就在他神不守舍之际,突如其来的,一个顶着大肚子的妇人从一幢商业大厦走出来,阿彻见状,只好闪开。他一避,便撞到妇人身后那架正向前推的水果车上。
膝盖撞在水果车凸出来的木头上,痛得阿彻跪在地上。
旁人扶起他,他尝试站起来,却又跌回地上去。酒保这才赶到他跟前。阿彻抬头,一脸痛苦地说:“我大概是扭伤了脚筋。”
酒保大笑:“哈哈哈,原来你这样不济事。”阿彻自己也忍不住笑起来。
那边厢,薄荷与Teddy真的到了浅水湾。Teddy与她倾谈了一会儿,便抱着她想吻下去。
薄荷推开他。“太快了。”
“你不喜欢我?”
薄荷支吾以对:“不……是。”
“从没被男孩子吻过?”Teddy问。
薄荷不想回答:“不关你事。”
Teddy微笑。“你从来没有拍过拖。”
“神经病!”薄荷瞄了他一眼,从沙滩上站起来。
Teddy从她身后捉住她。“那么你把你的第一次给我好吗?”
薄荷摔开他的手。“别无聊!”
“初吻还可以吧!”Teddy死心不息。
薄荷似是动气了,转过脸来认真地说:“初吻与初夜,我只会留给真正喜欢的人。”
Teddy望着她,然后说:“你喜欢别的人。”薄荷侧起头,没回答他。
“你玩弄我。”Teddy压低了声线。
“我们走吧。”薄荷转身向路旁走去。
蓦地,Teddy快步扑上前,用力拥着薄荷,试图强吻她。
“不要啊!”薄荷挣扎。“你好卑鄙!”
Teddy被她推开,后退了半步,说:“你不喜欢我,却在别人面前扮作很亲热的样子,你的心态不比我好多少!”
薄荷掩着脸,拔足向马路走去,遇上一部计程车,她手一扬,便钻进车厢里。
车一开动,眼泪便淌下来。Teddy说得对,自己这样做,究竟有什么好处呢?
真蠢啊。
她叫司机把车驶到酒吧,她要找阿彻。
酒吧内,酒保对她说:“阿彻捉贼时扭伤了脚,回家去了。”
薄荷拿了阿彻的地址,立刻去找他。
那是一幢西环的唐楼,她按了三次门铃,一个阿伯很不客气地骂了她几句才让她进屋,问过阿彻所住的房间在哪里,她便走向走廊的尽头。
板隔间房内的陈设很简陋。一眼望去,只有安装在角落的破风扇、一个连门也松掉的衣柜和一张木板床,床上有绿色的毛巾被。
阿彻躺在床上,望着面前这个不请自来的女孩子。
薄荷垂下眼怯怯地说:“你扭伤了脚。”然后跪到床边,掀起那张毛巾被。她看到,阿彻的左脚红肿得有如猪蹄。她伸手抚摸那红肿了的部位。
“要不要再涂一次药油?”
阿彻一直看着她,看着她自进房后一直不敢抬起的眼睛。“你为什么来?”
声音小得像自言自语。“我的初吻与初夜……”
“什么?”
她抬起眼来。“只能留给我真正喜欢的人!”
他依然是望着她,而心,却软了。
她再次垂下眼来,一滴眼泪在右边的眼眶滑下。
这是她第一次爱一个人。她不知道,爱上一个人,原来是痛苦的。
那个她爱上的人,从微笑中轻轻呼了一口气,他拉起她的手,小心翼翼地把她抱进怀中。
一躲进他的怀内,她便放声哭了。
他是喜欢她的,她终于也知道了。但他不会像她那样说出来,他只是吻到她的唇上去,由轻至重,他止住了她的哭声。
这真是奇异的一夜。由渴望得到一个人到幻想得到他,最后真正得到了,薄荷合上眼睛感受这神奇的亲吻,一切彷佛都不真实。
墙角的风扇,天花那瘀红色调,脚边的一张被,忽然成了最瑰丽的摆设,因为她是在这些东西的包围内,得到她渴望的人。
薄荷暗地里发了一个誓,她一生只能爱这个男人。
虽然她不知道拥抱她的人心里想些什么,或许,他只想要她的肉体,或许,他只挂念他的妻子……
被吻着的脸上又再次显得痛苦了,那合上的眼睛,落下一滴泪。
嗯,真的不知道啊……
阿彻的确深爱他的妻子,没有谁更能牵动他的情绪。
她是个美丽而任性的女孩子。她真的很美丽,长得高挑,身形一等一,轮廓分明,一双眼大而晶亮,沉默不语时显得深沉,心情亮丽时目光很纯真。
才十八岁,读中六的女学生,性情与眼神,却出奇的多变。
阿彻认识她时只有二十岁,他正攻读大学数学系二年级。
像所有大学生一样,他开朗健谈又喜欢运动。他是校内曲棍球队队员,算是活跃分子,性格也简单直接。那时候的他,与后来的他相差很远。
妻子原本是他的补习学生,是他首先爱上她的。
由一张超级市场告示开始,白纸上用英文写着要求补习老师的句子,阿彻抄下电话号码,然后便应征了。
要求补习的女生家境不错,住在太古城两所打通的单位。那天阿彻坐在客厅中央,喝着菲佣倒给他的汽水,心想,将来他要努力工作,希望在三十岁前买一间这样的房子。自幼在屋邨长大,努力读书年年考第一,目的也不过是改善生活质素。
那个美丽的少女走出来时,阿彻正在喝第三口汽水。
先是少女母亲的声音:“你是何先生吧?”
阿彻站起来欠了欠身,看到面前的女人身后站着的她。她一脸不屑与倔强,眼睛左顾右盼。
而他,吞了一口唾沫,觉得她很美丽很美丽。
“这是我的女儿Julia。”
阿彻笑着招招手。“Hi,我是阿彻。”
Julia望向天花板,没有理会他。她的母亲瞪了她一眼,然后对阿彻说:“我们很重视Julia的学业成绩,希望她升大学,但她会考不是考得太好,所以希望在预科时多加催谷。她是读理科的,你应该可以帮到她。”
阿彻唯唯诺诺,什么也答应,价钱也没多要求,只求能够替Julia补习,因为他已喜欢了她。
阿彻从没有恋爱经验,他甚至没有真正喜欢过别人。读男女校,漂亮可爱对他有意思的女孩子不少,情信也收过三封,就是不曾对任何女孩子有意思。
曾经觉得工藤静香好迷人,如果将来的女朋友有七成像她便好了。于是,他往信和中心买了一张工藤静香的唱片,却在听了三次之后放到一旁,不想再听。连一个偶像也不放在心上。
对Julia却奇异地一见钟情,而且,爱得很坚持。
没错,她的确比一般人深沉神秘美丽,却不足以严重至此吧?
补习时他会尽量回避她的目光,说话也突然变得不流利,要解释的问题他可以花十分钟也说不到重心。平日醒目的男孩子一下子鲁钝了,不独他的补习学生觉得烦厌,他自己也不好受。
Julia一手把书簿推到地上。“你究竟懂不懂的?”
“我想……我解错公式。”阿彻弯下身去收拾那些乱七八糟的书本。
“蠢材!”Julia发脾气,由饭厅的桌子走到沙发上躺下。
阿彻抓了抓脸,只好说:“我们休息十分钟吧。”
Julia抿了抿嘴,手按电话键,接通以后,她的声调一百八十度转变:“阿Todd吗?我好闷啊……”
阿彻瞄了瞄她。原来Julia有男朋友。他深呼吸。这样也好,免得自己多心。
Julia怎可能喜欢自己啊?这种质素的女孩应该参加香港小姐选举然后得奖……
自己嘛……
十分钟后再向Julia讲解功课,阿彻当下宽下心来。
这是替Julia补习的头一个月,阿彻在挣扎着不要爱上她。
若果Julia持续发脾气耍小性子,阿彻是可以渐渐不理会她的。然而,有时候Julia会反常地温柔,一个水蜜桃剥皮切两半,分一半递到阿彻面前。
阿彻想,这个女孩子,毕竟是值得喜欢的。
碰着Julia心情好时,她会给阿彻看男士时装杂志,逐个设计师分析,说什么衣服穿在阿彻身上最好看,诸如此类。阿彻捧着杂志硏究,觉得很有趣。
“想当时装设计师吗?”阿彻问她。
她耸耸肩。“不,只不过是男人的衣服好看。”
“每次你都看男装杂志,也不见你看女装的。”
Julia笑起来,笑得非常甜蜜。
无风无浪,开开心心,这样又过了三个月,每个星期两天的补习日,是阿彻最盼望的时光。
也试过一次做梦时看见Julia,她与他坐在一间陌生的屋里,她笑得好开朗,而且举止温柔,后来他们还接吻,继而互相轻抚。当身边一切变成粉红色的气体时,他发现自己进入了Julia那温暖湿润腥香的身体内。
醒来以后便梦遗了。阿彻拿纸巾把秽物抹掉,躺在床上微笑,觉得好满足。
他一直记着这个梦,无聊时会回味,看着Julia时会脸红。
他不知道自己是否爱上她。
后来某一次,Julia说闷,想阿彻陪她逛公司。阿彻推说不好,Julia便说:“三十分钟就好了,楼下不就是百货公司吗?”
阿彻推不掉,事实上又渴望与Julia逛街,于是便答应了。
与她走进百货公司的男装部,阿彻有点紧张。
Julia挑选架上的男装长袖针织衫,用阿彻的背部来左试右试。售货员小姐说:“这件米色的很适合你的男朋友。”阿彻很不好意思,Julia却没所谓似的,居然挑了这一件。
阿彻很快乐,虽然这件米色针织衫,始终没穿在他身上。
后来,阿彻发觉,Julia开始爱穿红。每次在她家里看见她,她也是一身红衣,红色背心、红T恤、红色连身裙。阿彻颇喜欢女孩子穿红,而且Julia皮肤白头发又黑又长,穿红色很艳丽。
“为什么只穿红色?”阿彻问她。
Julia放下手中的原子笔,娇俏地说:“我看过一本书,书上说:只要女孩子常接近红色,心仪的男人早晚会喜欢上她……而且,我知道他也喜欢红色!”
阿彻愕然,她不是在说他吧!他把手按在额头上,惊喜之余心却慌了。
若果Julia真的喜欢上自己,他应该如何是好?这样幸运的事,该不会发生吧!
在这猜猜度度中,Julia的脾气又再坏起来。她不做功课,呼喝阿彻,无心温习,眼看考试迫近,她却只是拍台四周漫骂,偶尔放声大哭。
阿彻体谅地说:“是否身体不舒服?”
Julia掩住脸,低声哭起来。阿彻手足无措,只想尽快找来纸巾让她抹眼泪。
纸巾拿来了,递近Julia跟前,她却没有接过去,望了阿彻一眼之后便扑进他怀内饮泣。阿彻轻轻拥着她,这感觉很奇特。
Julia在他怀内哭了好久。阿彻再问她:“是不是不舒服?”
她说:“阿彻,我喜欢你。”
阿彻一呆,他怀疑自己听错。
Julia抹掉眼泪,把唇凑到阿彻的嘴唇旁,轻声说了句:“你不会拒绝我吧!”
阿彻深呼吸。拒绝?求之不得才对!于是,他微微垂下头,吻到她唇上。
这一吻,吻得好深好深,吻得快要哭出来,因为实在太感动了。
居然,她喜欢了自己。
薄荷与阿彻终于走在一起。十八岁的薄荷,变得好安静。
像一切陷入恋爱的女人,她以他的一切为依归,他的眼神,他拨动指头的动作,她看在眼内,变成了指示的符号。他不提问,她便不敢随便开口说话;他叫她吃香蕉,她没有权利要苹果。因为爱他,她失去了自由,但她很快乐,非常乐意以自由交换他的指引。
她的脸,总是笑眯眯的,心头也很宁静。她很快乐。
抬头望向天,天多广星星多闪烁,但也不及他伟大,因为爱他,宇宙浓缩起来,他成为她的宇宙。
她不知道,生命里头是否还有另外一些快乐能超越这一刻的。
垂下头来,她跟着他的脚跟走。她是微笑着的,好满足。她很快乐。
阿彻要求她穿红。她没有违抗,虽然她从来不喜欢红色。
她问他:“我穿红好看吗?”
他却没说话,他的要求,像将军颁下的命令。
于是,薄荷开始穿红。
红裙子红外套,配上那对羊头耳环,安静下来的薄荷,立刻成熟了几岁。
偶然的一天,薄荷逛书局,其中一本小书说,女孩子常穿红色,她的男人会一天比一天爱她。
薄荷很兴奋,她把书捧到心上,仰脸叹了口气。哗,阿彻一定是准备一天比一天爱她,才叫她穿红。
在一个相见的晚上,薄荷娇俏地告诉阿彻:“我看过一本书,书里说,女孩子穿上红色,她的男人便会愈来愈爱她。”
他俩原本躺在阿彻房间内的木板床上。原以为阿彻听罢后会打情骂俏数句,谁知他竟面色一沉,一脚踢开绿色的被子,站起来。
薄荷的心怯了怯,不知道说错了哪句,但她当然知道,他不喜欢听,以后便不说好了。
当初喜欢上这个男人,便知道他难相处,既然如此,他再冷漠再飘忽,也只能当作看不见。是的,既然爱他,忍一忍有什么关系!
她掠了掠头发,也站起来,从后拥抱他,亲吻他的颈项。
“我爱你。”她说。他没有回答,只垂下眼睑。
她再吻下去,由他的颈项吻到他的肩膀,然后再慢慢的,温柔的,吻到他的背上去。
他微微侧身,向前倾,拒绝了。
她望着他,大眼睛内点点疑惑。然后她笑了,他是多么正经的男人。
“你好色一点好吗!”薄荷嘟着外嘴。
阿彻也笑说:“女孩子要乖。”
薄荷把玩着手指头。
“阿May、Candy她们的男朋友也不是这样对待她们的。”
“我们不要乱来。”阿彻说。薄荷笑了笑,伏在他的怀里。其实她是开心的,这个男人好像很为她着想。他喜欢自己,不是为了那回事!
但当然,始终一天也要交出给他。薄荷发誓,她的第一次,怎么都要留给他。因为,她爱他。
抱着薄荷小小的身躯,阿彻完全感觉得到她的柔软与芳香。他是正常男人,他也想好好地狠狠地吻下去,抱她到床上,感觉她那稚嫩的性感的身体。那必定是很可爱的。
但是,如果仍然有选择的余地,他宁可不要……
宁可不要,他不想要。
不可以不可以不可以。
他放开她的身体。
他知道,如果就这样侵占了她,他想要的,只不过是她的身体。
一个少女的身体。不是因为她。
他一直是个正经的男人,但不表示他很爱她。这根本是两回事。
他当然不讨厌她,也有一点点喜欢她。只不过……
他也弄不清楚。昨天好像喜欢她多一点,今天却好像少了点。明天呢?他怎么会知道。不能够肯定,所以他不想要。
或许,一世也不会肯定。这是否代表,一世也不要?
但女孩子的身体多么迷人……
他望进她那双圆圆的、单纯的眼睛。他忽然看不起自己。
薄荷与阿彻终于走在一起了。但这份感情,各自各看去,似乎有一点出入。
今天的天气不好。
初二守在柜台后,抬头望天,怎么,雨总下不完,早上是倾盆大雨,下午雨势减弱一点,现在时近黄昏,下班时候,却又哗啦哗啦的下个不停。
今天没有客人来过。初二咬了咬指头,断定是因为天雨。
“不会是因为货源,不会是因为这概念太古怪,只是因为天雨。”她对自己说。
事实上,一连四天也没有做过生意,而且开店近半年,每月也有赤字。但初二没有想过要把店子结束,因为这家小店,对她来说是很重要的。
初二走进店后的房间,为自己泡了一杯冰茶。冰茶一倒进玻璃杯,悬在木门上的银铃便响起来。初二转头一看,是寄卖羊头耳环的男人。
看见是他,初二展露笑容。“多日不见了。”
男人也笑,抓了抓头,第一句便问:“穿红的女人有没有来看耳环?”
初二摇摇头,如实回答:“没有啊,多日来也没有再来过。”
男人轻轻点了点头。
“我会帮你留意的。”初二说。男人抬头望向她,想说些什么却又说不出似的。
“替你问她要联络的方法好吗?”初二体贴地说。
男人笑起来,感激初二的细心。
再逗留一小会儿,男人便离开了。
依旧是漫天的大雨,初二望着撑起伞子一脸苦意的下班人群,考虑该不该早点打烊。
然后,一把红色的雨伞进入她的视线范围,打伞的人推开她店子的门,把伞子放下。
那是穿红的女人,高瘦短发白皙。
她把伞子放好,熟悉地站到那对耳环前。这是她第二次到来。
“要看吗?”初二把耳环放到女人的掌心上。
看着冰冷的金属触碰到女人的肌肤,初二留意到女人的眼内,掠过一抹凄怨的味道。
初二可以肯定,这个红衣女郎就是男人等待至今的女人。
初二把镜子端到女人面前,告诉她:“请试戴。”
女人欠一欠身,把耳环戴在耳朵上。她的手有一点点颤抖。她左眼眼角下有一个小肉疤。初二细心地看,然后疑惑起来。这个小肉疤,是否男人口中的痣。
女人戴好耳环之后,定神望着镜中的自己,没有作声。
初二打破沉默,对她说:“与你很配衬。”
女人仍是入神地瞪着镜子。
初二再说一句:“彷佛原应是你的那样。”
女人这才有点反应,转过眼珠来看她。
“那是六年前的事了。”她说。
“六年后这对耳环依然没变。”初二微笑。
女人垂下眼来,轻轻把耳环脱下。“我买下它。”她说。
“只有死物才是永恒。”初二从她手中接过这对耳环,走到柜台把耳环放进盒子里。
跟女人说出价钱,女人一边掏出钞票一边说:“贵了十倍啊!”
初二闪着美丽的眼睛。“即使再贵你也舍不得不买。”
女人愉快地点了点头。也是的,她在心里说。
把耳环包装好,初二问她:“小姐,可否留下联络方法?”
女人把耳环接过来,望进初二的眼眸内,多了一点点伤感。
“没有必要。”她说。
“如果耳环的寄卖者亲自要求呢?”初二再问。
“那么,”女人微笑。“请你告诉他,能够重新紧握这段回忆,已经足够了。”
初二没再问下去。她目送红衣女郎撑起伞子,推门步进大雨中。
雨下得那么大,不消两秒,女郎与她的伞子,便彻底隐没在人潮与雨点之中。
彷佛从来没出现过一样。
初二打了个呵欠,伸了伸懒腰,决定关门。
正当她整理着钞票时,门上的银铃又响起来,这次是那个男人,他在红衣女郎走了不到五分钟后折回。他扫了扫脸上的水珠,对初二说:“不如我给你我的地址……”
他刚掏出纸来,初二便指了指他右边的饰柜。“卖掉了。”他转头一看。初二再加了句:“她刚刚来过,又刚刚走了。”
“她有没有留下联络方法?”男人急问。
初二直说:“她要告诉你,能够重新紧握那段回忆,已经足够了。”
男人沮丧地望着初二,很无奈很无奈。
“她看着那对耳环的神情,不会比你镇定多少。”
“她不肯再见我。”男人自言自语。初二没再说什么,低下头把数簿放好。
男人依恋地回望那原本放着羊头耳环的饰柜,想向初二说些什么,却又说不出来,最后犹豫了片刻,才冒雨推门而出。
他的背影好落寞。初二替他难过,她对这个顾客有特别的感情。
初二望了望跟前的柜台,看见那张男人留下来的小便条,上面写着他的地址。初二把便条收起来,以防这张白纸在将来变成重要的回忆。
她把背袋挂到身上之时,门再次被推开。不过这次不是那男人或是那红衣女郎,而是隔邻古董店的老板。
“姜小姐,这封信错派到我的店子来。”古董店老板递来一个淡绿色的信封。
初二接过,跟老板道了谢,送他到门外,然后站在柜台前把信拆开。淡绿色的信封有化开了的黑色水笔字。
内里也是淡绿色的信纸,信上写着的只有一句:“售卖回忆的女人却没有回忆可售。”
这真是奇怪的一句。会是什么人寄来?
初二把信放回信封内,然后把信放在其中一个抽屉中。
雨是针,会刺伤人。初二撑起伞子步出门外。她锁门的时候,发觉头顶上“MEMORIES”的木招牌被雨打得如受酷刑般怪叫。
雨就这样一直洒下去,像抑压了情绪多年的妇人,崩溃了,在发疯前的一刻狂妄地哭,呼天抢地,震动了天,碎裂了自己。
红衣女郎口袋内盛载着那对耳环。在坐地铁回家的途中,她一直按着口袋,她承担不了失去这对耳环的可能性。那是她所有所有的回忆,一生人最珍贵的一节,就隐藏在那两个小小羊头之内。
回到家中,彷佛就精神崩溃了。
她把耳环从口袋中掏出来,握在手上,走上阁楼。
在阁楼浴室对镜戴上耳环的一刻,一切一切,迅速倒退倾斜,剎那间返回六年前那一个下午。
他看到她那对羊头耳环的下午,他称赞那对耳环有品味的下午。
发型变了,容貌亦难以一样,但戴上这对耳环,所有的感觉飞快回来了。
她掩脸。心里虚虚空空的。
“薄荷——”她的母亲叫唤她。“菜也凉了!”
她洗了把脸,走出浴室外,经过一匹匹美丽的花布,沿楼梯走下去。
红色吊灯下一家三口围在木台旁吃饭。
“对不起,迟了回来。”薄荷礼貌地坐在父母之间。
母亲夹一块烧鹅给她。“回到美国后便没有这样好吃的烧鹅了。”
“谢谢。”薄荷感激地望着母亲。
蓦地,母亲放下碗筷,眼睛湿润起来。“刚回来一个月又要离开!你一走便五年多呀?”
薄荷拥着母亲安慰道:“你们可以过来探我嘛。”
父亲摇了摇头。“哭什么?女儿的事业在那边嘛!她这样有本事,身为母亲的理应开心才对。”
薄荷默默地把菜夹到父亲的碗中。
依然是这间布行,依然是这个阁楼这张木头折台,坐在身边的也是一样的父母。所有身外物也没有改变,变的是她自己。
戴着这对羊头耳环,薄荷整夜没有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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